山东邹城某商业项目11年迟迟无法开工 致企业损失数亿元
北京名鉴置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12月竞得山东省邹城市政府前108亩地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仁和里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开发。项目经历了多次审批流程,包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等。但在2016年6月,当地政府无故中止项目,之后虽制定了多套解决方案,但均未有实际进展。直至2019年,当地政府决定重启项目,并于2020年和2021年分别解决了延期补偿、设计方案等事项,但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已完成,进入施工阶段后,人防审批问题导致项目再次被迫终止。
在人防审批过程中,审批局曾提出按照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因不够一个防护单元,需要缴纳易地建设费。但随后住建和人防部门依据《人防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要求名鉴公司办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兼顾人防要求许可》,并解释称该项目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而非房地开发项目,之前的行政审批都批错了,需要进行调整。这一行政行为导致项目再次被迫终止。
名鉴公司对此行为提出质疑,认为该许可设定属于变相审批,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名鉴公司向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请示,后者出具了相关证明和复函,明确指出出让的是国有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出让合同和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商业。名鉴公司向省司法厅提交了请示报告,得到答复称人防办在文件起草时对具体情况不了解,名鉴公司理解的立法原意没有问题。同时,名鉴公司邀请法律专家召开论证会,得到法律专家的论证意见书。
住建和人防部门对上述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名鉴公司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在三级法院审理过程中,均未充分考虑上述证据,最终省高院裁定认为名鉴公司竞得的宗地为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公园绿地。然而,从办理相关证照到召开规委会,名鉴公司均按照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进行项目行政审批。
该项目目前存在两种相互矛盾的认定结果,即住建和人防部门的认定为地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公园绿地,而名鉴公司的所有审批和规划均基于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名鉴公司开发的仁和里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至今已无法开工建设11年,已造成3.5亿元的经济损失。名鉴公司作为受害者,呼吁社会给予关注,恳请上级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以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维护合法权益,还公司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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